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一般特性和规律性的一种概括的、间接的反映过程。感觉和知觉是当前的事物在人头脑中的直接的映象。记忆是过去经历过的事物的印迹在人头脑中的再现。人们在生活实践中还常常遇到许多光靠感觉、知觉和记忆解决不了的问题。实践要求人们在已有的知识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迂回、间接的途径去寻找问题的答案;实践要求人们对丰富的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去达到问题的解决。
这种“改造制作”的工夫,这种通过迂回、间接的途径去找得问题的答案的认识活动,就是思维活动。思维过程是我们认识活动的高级阶段。正如感觉、知觉、表象一样,思想也是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它的源泉同样是客观世界。但是我们的思维过程却是一种对客观事物的概括的、间接的反映过程,它反映出客观事物的一般特性和规律性的联系和关系。
间接性、概括性正是思维过程的重要特点。
这里有两块外表极其相似的金属,我们要知道它们之间哪一块比较硬一些。我们看,看不出;我们摸,摸不清;我们嗅,也嗅不到。任凭我们直接地感知它们,我们得不到精确的答案。我们得“开动脑筋”想个办法。我们使它们相互摩擦,就可以发现其中的一块上面留有伤痕,而另一块却没有伤痕。根据这个,我们就可推想出那块没有伤痕的金属比那块留有伤痕的金属要硬一些。
在这里,我们可以通过触觉直接地感到这两块金属各自的硬的属性。但是这两块金属当中哪一块比较硬?这个问题的答案却不是我们直接地感知到的,而是根据观察两块金属互相作用的结果间接地推想出来的。
其实,任何一种科学,都能给予我们许多间接认识的例证。例如,医生检查病人的体温和脉搏,听视病人身体的一定部位,就能断定为直接观察所不能达到的病人内部器官的状态。巴甫洛夫通过条件反射的研究,就能探知为直接观察所不能达到的大脑皮层中所进行的生理过程,就能认识高级神经活动的基本规律。
这样通过事物相互影响的结果或通过其他媒介来间接地认识事物,是思维过程的第一个重要特点。
当然,认识自然界和社会上更为复杂的现象,较之认识两块金属孰硬孰软,则需要更为复杂的思维活动,但这种认识的发生在原则上是相同的,这些思维活动,都是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以取得一种间接认识的过程。
然而,这种间接认识之所以可能,首先有赖于我们对事物的概括的认识,有赖于我们对事物的一般特性的认识。比如说,我们为什么会推断出那块没有伤痕的金属比那块留有伤痕的金属要硬一些呢?这是由于我们在生活实践中概括地知道金属的相对硬度与摩擦成伤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这种概括的认识,我们是不可能间接地得出如此的推断来的。
在我们生活实践中,我们不止一次地遇到或传闻诸如此类的事实:石头碰地板,地板就伤;铁锤敲石块,石块就碎;菜刀砍钢板,菜刀就要缺口……我们概括了我们所观察的诸如此类现象,得出这类现象的一般特性,发现这类现象之间的规律性的联系和关系:每当两个具有相对硬度的物体相摩擦时,其中较硬的常常会擦伤那硬度较差的,这种规律性的联系和关系不只是存在于某一次某两个物体相互摩擦之中,而且具有一般的性质,它存在于任何具有相对硬度的两个物体相互摩擦之中。
这种事物的概括认识,对事物一般特性和规律性的联系和关系的认识,是思维过程的第二个重要特点。
由此可见,人的思维决定于外界的客体,但是外界的客体并不是直接地、机械地决定着思维,而是通过人的内部条件,通过人脑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的过程而间接地决定着思维的。
人的思维的特殊性还表现在人进行思维时,不只同直接感知到的现实打交道,而且也同以语言文字体现出来的知识系统打交道。
个体的思维的发展是在个体实践活动中通过掌握知识的过程实现的。掌握知识这个过程本身就要求相应地促进为掌握这些知识所必需的思维能力的发展,从而为以后知识的掌握创造新的内部条件。
知识系统反映着客观事物发展的逻辑,个体在掌握这些知识系统的过程中,也就逐步发展自己的智能,形成自己的思维逻辑系统。个体所掌握的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知识,参加到个体的思维过程中并不断地发生着作用,同时,个体在运用这些知识系统探索新领域、解决新问题、取得新成果的过程中,又使社会原有的知识系统得到发展。人的全部智能的发展就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在发展着的思维同社会形成的知识系统的客观内容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经过螺旋式的途径而完成的。
这种“改造制作”的工夫,这种通过迂回、间接的途径去找得问题的答案的认识活动,就是思维活动。思维过程是我们认识活动的高级阶段。正如感觉、知觉、表象一样,思想也是人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它的源泉同样是客观世界。但是我们的思维过程却是一种对客观事物的概括的、间接的反映过程,它反映出客观事物的一般特性和规律性的联系和关系。
间接性、概括性正是思维过程的重要特点。
这里有两块外表极其相似的金属,我们要知道它们之间哪一块比较硬一些。我们看,看不出;我们摸,摸不清;我们嗅,也嗅不到。任凭我们直接地感知它们,我们得不到精确的答案。我们得“开动脑筋”想个办法。我们使它们相互摩擦,就可以发现其中的一块上面留有伤痕,而另一块却没有伤痕。根据这个,我们就可推想出那块没有伤痕的金属比那块留有伤痕的金属要硬一些。
在这里,我们可以通过触觉直接地感到这两块金属各自的硬的属性。但是这两块金属当中哪一块比较硬?这个问题的答案却不是我们直接地感知到的,而是根据观察两块金属互相作用的结果间接地推想出来的。
其实,任何一种科学,都能给予我们许多间接认识的例证。例如,医生检查病人的体温和脉搏,听视病人身体的一定部位,就能断定为直接观察所不能达到的病人内部器官的状态。巴甫洛夫通过条件反射的研究,就能探知为直接观察所不能达到的大脑皮层中所进行的生理过程,就能认识高级神经活动的基本规律。
这样通过事物相互影响的结果或通过其他媒介来间接地认识事物,是思维过程的第一个重要特点。
当然,认识自然界和社会上更为复杂的现象,较之认识两块金属孰硬孰软,则需要更为复杂的思维活动,但这种认识的发生在原则上是相同的,这些思维活动,都是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以取得一种间接认识的过程。
然而,这种间接认识之所以可能,首先有赖于我们对事物的概括的认识,有赖于我们对事物的一般特性的认识。比如说,我们为什么会推断出那块没有伤痕的金属比那块留有伤痕的金属要硬一些呢?这是由于我们在生活实践中概括地知道金属的相对硬度与摩擦成伤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这种概括的认识,我们是不可能间接地得出如此的推断来的。
在我们生活实践中,我们不止一次地遇到或传闻诸如此类的事实:石头碰地板,地板就伤;铁锤敲石块,石块就碎;菜刀砍钢板,菜刀就要缺口……我们概括了我们所观察的诸如此类现象,得出这类现象的一般特性,发现这类现象之间的规律性的联系和关系:每当两个具有相对硬度的物体相摩擦时,其中较硬的常常会擦伤那硬度较差的,这种规律性的联系和关系不只是存在于某一次某两个物体相互摩擦之中,而且具有一般的性质,它存在于任何具有相对硬度的两个物体相互摩擦之中。
这种事物的概括认识,对事物一般特性和规律性的联系和关系的认识,是思维过程的第二个重要特点。
由此可见,人的思维决定于外界的客体,但是外界的客体并不是直接地、机械地决定着思维,而是通过人的内部条件,通过人脑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的过程而间接地决定着思维的。
人的思维的特殊性还表现在人进行思维时,不只同直接感知到的现实打交道,而且也同以语言文字体现出来的知识系统打交道。
个体的思维的发展是在个体实践活动中通过掌握知识的过程实现的。掌握知识这个过程本身就要求相应地促进为掌握这些知识所必需的思维能力的发展,从而为以后知识的掌握创造新的内部条件。
知识系统反映着客观事物发展的逻辑,个体在掌握这些知识系统的过程中,也就逐步发展自己的智能,形成自己的思维逻辑系统。个体所掌握的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知识,参加到个体的思维过程中并不断地发生着作用,同时,个体在运用这些知识系统探索新领域、解决新问题、取得新成果的过程中,又使社会原有的知识系统得到发展。人的全部智能的发展就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在发展着的思维同社会形成的知识系统的客观内容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经过螺旋式的途径而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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