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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脑速读记忆方法

记忆之宫里的漫步者

作者:路逍遥
2012-12-20 14:37
说起来,恐怕不少中国学生都是记忆大师。回顾一下大学之前的生活,我们不少人经历过一周不止一次考试日,一次考上六门功课的生活。上一个小时你还在做汉字正音,下一个小时开始答写地质年代。我们也算是热衷记忆的民族,全国都有小孩背诵唐诗的风气,要是能长篇背诵文章,家长别提多高兴了,你是不是理解文义倒是无所谓的。
如此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我们会如何看到一本写记忆术的书呢?《与爱因斯坦月球漫步——美国记忆力冠军教你记忆一切》,原作的副标题翻译是“记忆一切的科学与艺术”,书名来自一个助记方法。作者乔舒亚·福尔,学校毕业后做自由撰稿人。2005年报道美国记忆力锦标赛,见到了不少“记忆运动员”。这次采访激发了他对记忆术的兴趣,他让一位选手做教练,训练自己参加记忆比赛。一年后的2006年记忆力锦标赛,凭借着正确的记忆法和一点运气,他夺得了美国比赛的冠军。这次经历让他一举成名,企鹅出版社以巨额稿酬与他签约,让他写写自己的经历。作者退出了记忆力比赛,此后三年,查阅了大量资料,完成了这本书。2011年,该书在美国获得了不少好评,被评为亚马逊书店三月最佳图书。对,这不是一本教你怎么记住一切的记忆术手册,而是一个掌握记忆术的记者对有关记忆的方方面面做的采访和观察。
介绍西方记忆术的书籍,无一例外要援引一则故事:诗人西蒙尼德斯在富人的宴会上朗诵诗歌,突然被两名来客叫出大厅。一瞬间,大厅坍塌,只有诗人得以幸存。原来来客并非凡人,而是诗歌中歌颂的两位天神。他们被诗歌打动,特来救助诗人。然而现在有了新的麻烦,废墟下,不幸丧命的人们血肉模糊,无法辨认。此时,西蒙尼德斯用自己的记忆力,将刚才宴会的座次一一复述出来,让人们得以确认遇难者的遗体。
这个故事从多个角度涉及了记忆术:第一,西蒙尼德斯有着惊人的记忆力;第二,他似乎能够以建筑的位置为线索回忆。这个故事从古罗马的演说家开始,就被当作记忆术的介绍性文字。记忆术经历了近两千年,中间有多次兴衰,然而核心技术却没有改变。作者介绍,他学习的记忆术,主要是一定时间内背诵诗歌、扑克牌、随机数字等。为了记住这些经常没有什么联系的信息,需要迅速将随机、无意义的数字、单词等按照谐音之类的线索编织成画面,并将这些画面按照一定位置信息安排起来。之后,在回忆时,专业的记忆比赛者往往带上耳罩甚至涂黑的墨镜,通过回忆刚刚那些鲜明的画面,带出难以回忆的信息。
那么,这种神奇的记忆力是否能改善我们的生活?这倒是大大存疑的。 从开始训练到成为美国冠军,作者用了多久?一年。他多久才写完这本书?三年。这些能够参加记忆比赛的选手是否在其他方面都有出类拔萃的成绩?没错,他们各个是衣食无忧的聪明人,但是也并非通常意义的“成功人士”,参与比赛只是一种兴趣爱好。可以这么说,如果要快速记忆无意义的字符、扑克牌等,这种记忆术确实是最好用的方法,没有之一。但是它并不能帮助我们获得创造力,将信息变成知识,乃至发现规律,创造出新思想。这种记忆术如同心算、目测、驾驶乃至编程,通过训练,增强了我们大脑本来具有的能力。
既然这本书不是一本教科书,甚至即便学会了记忆术,也不能让我们变成照相机一样记录周围环境的奇人,为什么还要读它呢?仅仅出于我们对于超级记忆的崇拜?还是作为猎奇之旅?读罢这本书,我以为有趣之处反而不在如何记住这件事本身。作者是个记者,全书按照非虚构写作的体例完成。除了首尾两章和中间一小部分,你完全看不到为应付比赛枯燥的训练。相反,作者查阅了有关记忆的种种资料,采访了大量和记忆有关的有趣人物。他们有的致力于推广记忆术,有的将记忆术当成酒吧里吹牛的神奇把戏。他们中还有研究记忆的心理学、神经科学教授,电影雨人的原型,学者综合征患者(这类人有超常的记忆力),以及饱受脑损伤失忆症折磨的病人。通过对他们的采访,这本书构成了有关记忆种种事情的一道风景长廊。
这本小书,确实不能一夜之间改变谁,但是却足以陪伴我们度过两三个愉快的下午,部分读者可能会沿着这条路,走向《追寻消逝的记忆》、《利玛窦的记忆之宫》或者《博闻强记的福内斯》等科学、历史、文学作品中去。对于国内读者,除了让我们了解记忆面面观,倒是有另一个启发:那些有着有趣经历的人,何不把你的经历写出来呢?注意,读者并不想看你的奋斗史,而是关于这个有趣话题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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